关于申购剧毒化学品的通知

2016-05-16

 

各学院、系、所、项目负责人:

为进一步加强剧毒化学品的管理,规范剧毒化学品申购审批程序,确保使用安全。经向安监、公安部门咨询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规定,就实验室申购剧毒化学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因实验使用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,须先填写《汕头大学剧毒化学品申购校内审批表》,通过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后,再按照公安部门相关规定提出申请,公安部门审核通过发放购买凭证,再凭证向合法销售商购买。严禁私自向不法销售商购买剧毒化学品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;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!

请各单位依法、依规按审批程序采购剧毒化学品,并严格做好储存、使用的管理,确保实验室安全!

特此通知!

 

附:1、《汕头大学剧毒化学品申购校内审批表》

2、《剧毒化学品名录》

 
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

2016年5月13日

剧毒化学品申购审批表.docx

剧毒化学品名录(2015)_1.doc